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我市新增两个省级绿色社区

日期: 2016-01-13 11:46:12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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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环保厅公示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名单,茅箭区武当路街道办事处龚家湾社区、张湾区车城街道办事处岩岭社区榜上有名。至此,我市省级绿色社区将达到10个。

 

据了解,省级绿色社区由地方申请和市级环保部门推荐,经湖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文明办、民政、住建、环保部门共同审核评估,全省此次共有29个社区纳入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名单。

 

省级绿色社区考核分基本条件、健全的环境管理和监督机制、社区环境污染防治、社区环境整洁优美、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居民环境意识等六大方面,包括小区居民户数应具有一定规模,新建社区(小区)入住率达80%,居民入住后已经管理运行三年以上;获市(州)级绿色社区一年以上,并三年内无环境违法和环境处罚记录;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居民对社区环境状况满意率大于80%;建立“绿色志愿者”队伍等22项内容。

 

另外获得过国家级、省、市级政府命名表彰的文明社区、和谐社区、社区建设示范区、生态小区、安静小区等;已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社区结合自身人文、地域等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社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使用了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节能的设备等将获得加分。

 

对被命名为省绿色社区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省级绿色社区申报和评选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省级绿色社区有效期为6年,期间进行抽查、复查。抽查不及格的,限期整改;复查不合格的,撤销命名。(宣教中心  叶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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