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十堰全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在市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等参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邹桂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办王家波主持。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全市重金属隐患排查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重点任务,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及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等7个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邹桂香指出——
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要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深入地推进全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查清涉重金属企业、矿山和尾矿库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高、中、低风险分级管控;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历史遗留难题编制治理方案,挂图作战、限时销号;严厉打击涉重金属违法行为,将其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健全全市重金属监测防控网络,有效提升防范我市水质重金属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三个强化”,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强化部门协作,按照职责分工搞好配合,齐心协力推进重金属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治理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督促涉重金属企业承担起整治主体责任,同时履行政府兜底责任,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强化监督问责,对于排查整治行动弄虚作假、漏报瞒报、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严格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到人,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纪委水源区保护政治监督办公室。
会议还印发了《十堰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5—2030年)》,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