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项目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支点意识、争先意识,以服务建成支点加强项目工作,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谋划、主动出击,以美丽十堰建设服务湖北加快建成支点,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谋划与争取。截至目前,已向上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共计1.97亿元,其中:中央生态环境资金1.95亿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00万元。
始终牢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的政治使命,切实将思想和行动提升到市委新春第一会有关服务全省支点建设的新高度,在高质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中持续树牢争先晋位意识,不断凝聚全市系统项目谋划争取工作的向心力。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项目,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人定责定任务,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谋划、申报工作。每月对项目实施、资金争取、谋划储备情况进行调度督办,定期通报,确保重点事项推进有力有序。
始终坚持以丹江口库区保水护水为核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持续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以问题为导向,谋划储备一批强基础、补短板、增后劲、利长远的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全面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巩固。今年以来已谋划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共计92个,其中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共89个,涉及总投资54.13亿元,拟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3.25亿元;谋划EOD项目共3个,涉及总投资54.12亿元,拟争取银行金融资金36.25亿元。
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级主管部门的高频次对接,建立向上沟通对接长效机制,局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轮流赴省驻京了解掌握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评审最新动态和要求,确保我市提交送审项目符合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治等各类资金的支持方向,最大限度地与各类资金的最新支持重点领域相契合,稳步提升入库评审通过率。截至2024年12月,我市当年新谋划申报的55个项目,已通过省、部评审纳入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库19个,涉及总投资4.62亿元,拟争取中央资金2.91亿元,为后期的中央专项资金分配承接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