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坚持“三多一少”,推动企业逐“绿”发展

日期: 2024-09-30 15:09:37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立足本职工作,牢牢把握“服务零距离,执法有温度”主线,紧紧抓住治污攻坚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三多一少”,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逐“绿”发展。

一是多联系,搭建政企沟通桥梁。一方面,通过深化开展茅箭区“企企走到、春风行动”活动,主动对接包联的6家“四上企业”,“一对一”沟通了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环保相关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另一方面,用好全区重点监管企业群,对企业在群内提出的执法监管等问题及时解答,用心“联”近服务企业。

二是多指导,加强环保普法宣传。以日常检查和各级各类专项检查为抓手,主动为企业“体检”,开展现场普法指导。对存在的环境问题逐项梳理,讲解规范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跟踪帮扶整改,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中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33余人次,检查指导企业244家次。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环保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覆盖全区180余家监管企业。累计组织各类宣讲活动10场次,发放相关宣传单页、手册1000余份。

三是多帮扶,赋能企业绿色发展。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环保绩效水平提升行动,邀请第三方专家对企业大气绩效评级开展进行帮扶,积极为企业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今年以来,已成功为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争取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0万元,助推企业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C升B,推动企业发展绿色转型升级。

四是少打扰,执法监管刚柔并济。分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日常执法检必须有检查依据,包括上级下达的专项执法检查文件、信访投诉单、上级交办函等,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一方面,对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消极应付的企业依法严惩,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体现执法“力度”。另一方面,推行差异化分类监管模式,对守信企业通过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在保持监督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或免于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首违免罚,促进企业及时纠错,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体现执法“温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件,实施配套措施案件5起,罚款共计约102万元,免除行政处罚10起。(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 汪曌君)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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