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并妥善处置各类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突发事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信访、舆情、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舆情、应急工作渠道,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工作机制》包括预测预警、会商研判、交办移交、调度通报、领导包案、督查督办、应急响应、总结报告、闭环管理、责任追究等十大机制。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各业务科室、单位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各类信息要保持高度敏感,对环境质量突然变化,或其他各类有可能诱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发出预警,并提出处置建议,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负责环境信访、舆情监控的业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各类环境信访、舆情信息,由应急中心牵头,每周五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会商研判(特殊情况随时组织会商研判),对需要关注信息提出处理建议,报分管领导签署具体分办意见。各分局也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工作对接和落实。
《工作机制》指出,对重点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工作机制,由各县级领导负责包保重点案件,确保采取有效措施,在要求时限内销号。对重点关注、重复投诉以及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信访件开展督察,在保证处理效果的前提下,做好投诉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对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要及时报请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启动应急响应,提出处理意见,开展现场指导。必要时请求市委网信办支持,有效管控事态发展。对领导交办件、上级转办件等重点关注案件,在办理完成后,对事件详细情况、办理经过、经验教训、后续工作计划等,及时总结报告,并办理销号。对重点关注信访件,要从来源、交办、处置、督办、总结报告全流程实行闭环管理,并形成“一案一档”留存备查。局也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工作对接和落实。
同时,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环境信访问题处置追究,对在处理各类环境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移交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