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丹江口市召开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动员会

日期: 2021-09-03 09:21:55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8月31日下午,丹江口市召开配合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丹江口市委书记赵洪福主持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丹江口市委常委、四大家主要负责人、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丹江口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这次督察是对丹江口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问诊”,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导向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要把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疫后重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要下大决心、用大力气解决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会议要求:要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专项工作组人员及联络员,要加强各组之间沟通协调,有序有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督察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督察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到位。

二是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认真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认真组织材料准备报送工作,不要出现虚报、漏报、瞒报、错报,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要有力推进边督边改,强化整改落实。督察期间,各部门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和指出的问题,要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交办的事项要立即办理、按时回复;同时,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推进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对督察组反馈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案件,要立即进行专题研究,迅速建立台账清单,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四是要严肃工作纪律。要准确把握程序重点、方法步骤,细化工作方案,履行好工作职责;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敷衍塞责,要坚决服从中央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督察工作;不准泄露工作秘密。

视频会议后,丹江口市召开了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络组第一次会议,丹江口市副市长郑涛具体安排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专项保障组职责,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就规范办理督察组交办事项做了说明。(丹江口分局)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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