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中名列前茅

日期: 2020-10-23 09:05:47
来源: 十堰生态环境局

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大会,34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49名社会各界代表对全市16家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得了满意度综合排名第2的好成绩。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工作职能,持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切实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取得显著成效。

不断优化审批服务 提高行政审批质效

秉承“宁愿自己多跑路,不让企业绕弯路”的服务理念,着力在减环节、减时间、减事项、减成本“四减”上下功夫,市生态环境局连续被评为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优秀红旗窗口”。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窗口多次获评“优秀红旗窗口”

减环节,企业跑腿次数大幅减少。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全覆盖,实现了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一窗联办”。

减时间,环评审批时限大幅压缩。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时间由法定60天、30天压缩至14天、7天,疫情期间更是压缩至2~3个工作日。及时为全市202个重大项目办理环评手续,91个项目完成环保验收。

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涛在环评审批窗口现场办公为企业纾困解难

减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取消。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等审批事项,改登记表审批制为告知性备案。对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前的已建项目,合并环评审批和验收两个环节,直接开展现状环评。

减成本,企业环评成本大幅降低。及时公开发布环境质量数据,供第三方中介直接共享。将环评专家评审费过去由项目环评单位负担改为市生态环境局承担,为企业节省环评专家评审费70余万元。

认真落实“正面清单” 切实服务复工复产

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行豁免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共豁免新冠疫情防控项目13个,实施正面清单项目20多个,有力支持了全市复工复产。

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执法正面清单

制定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首批5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主动改正并对环境未造成影响的,以督促企业整改为主免于处罚。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服务619家次,助力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设施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做到无事不扰。

扎实开展“双千”帮扶 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强化政策扶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集中开展十大活动。聘请16名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主动接受“政企”监督。积极支持118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企业违法负面影响。

真金白银投入。近年来,累计向各类市场主体下达清洁生产、污染减排等奖补资金6300余万元。2020年,争取国家、省各类环保项目57个,到位资金3亿多元。

千方百计解难。发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局领导带队前往企业走访服务,帮助协调企业生产用地、环保升级改造等方面的难题。创新推行“环保管家”监管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深入428家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扶企惠企政策。

营商环境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更大的力度,持续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为推动十堰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生态环境部门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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