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十堰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重要回信精神,扎实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承载力,美丽十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极端天气频发等多重考验下,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27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年均浓度在全省市州中分别排名第2、第3,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两年全省第1。全省唯一全域生态质量达到“一类”、唯一入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唯一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央视《绿水青山中国答卷》20个示范案例城市。十堰环保志愿者在国新办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交流守水护水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忠诚服务国家战略
十堰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把守水护水作为天大的事,将巩固提升国家战略水源地地位作为全市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全局。举办学习贯彻重要回信精神一周年系列活动,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等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办保水护水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丹江口市、郧阳区纳入全国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争取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支持十堰矿山和尾矿库重金属污染防治、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出台《关于实施美丽十堰战略提升生态承载力专项行动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生态环保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细化明确年度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共同发力,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二、持续深化污染防治,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完成1104个入河入库排污口整治,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划定全市32个“百吨千人”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实施污水处理厂网一体、供排水一体化改革,组建市生态水务集团,完成城区污水处理智慧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53座,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931公里,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超90%。开展大战200天强力改善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完成工业企业大气治理项目403个、淘汰老旧汽车9427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地级城市第2。推进土壤污染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3%,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90%、全省第1。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污泥处置中心,开展垃圾填埋场、危废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常态化开展白色垃圾整治,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率100%。
三、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坚守生态安全底线
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整改任务均达到时序进度。紧盯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矿山和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包片督导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守护百库千河暨丹江口水库消落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库区及支流巡查监测和藻类防控。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部丹江口库周危化品道路运输“一路一策一图”试点,有序推进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成功承办水利部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和陈家咀滑坡体失稳应急演练,开展丹江口库区危险化学品泄漏综合应急演练。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四、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建设美丽十堰
实施荒山绿化2.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60.44万亩,均完成年度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7.15平方公里、完成率103.4%,修复241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前一年完成13艘600总吨以上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处置率100%。加强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编制美丽十堰建设规划,出台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山川建设方案,全域打造美丽乡村连片示范区,金钱河(十堰)、浪河、马栏河入选省级美丽河湖,竹山县苦桃河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十堰城区“山水车城、花漾堰道”示范路、丹江口市G241太和大道入选全国美丽公路项目。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全域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五、深化“两山”实践创新,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产业转型,壮大“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和千亿级产业集群,整车、新能源汽车产值分别同比增长11.5%、19.4%,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产值分别增长10.2%、23%,全市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0.53%,城乡低空物流体系建设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建成全省首个伏羲农场。推进“两山”转化,构建完善“绿色农业+林下经济+水经济+生态康养”产业体系,建设全国绿色农产品输出地,林下经济综合产值增长20%、总面积全省第一,水经济增长19.6%、产量占全省1/3,入选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17个。发放全省首张鄂林“碳票”,在全省率先上线水权交易平台,绿色贷款余额增幅25%。加快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打造虚拟电厂等37个碳达峰试点示范场景,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82.3%,新增绿色建筑188.86万平方米、省级绿色工厂18家、绿色工业园区2家。建立碳普惠个人低碳生活平台,绿色出行比例达70%,全域开展“六无乡镇”建设,“文明河流”建设入选中宣部城市文明建设优秀案例。
六、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提升环境治理效能
健全法治体系,颁布《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制定《十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印发“净水北送”专项政治监督方案,市县联动常态开展协同监督。实行县乡跨界水质监测评价,落实跨市、县域水质生态补偿。健全治理体系,高质量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优化升级库区水质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完成非现场监管执法试点建设。加强流域协同治理,与长江委、南水北调集团签署水质安全协同保障协议,实现与陕西、河南库区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共享。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制定环保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建设京堰环保志愿联盟北京工作站,开展“饮水思源感恩十堰”宣讲等活动200余场,1000余名北京师生赴十堰开展研学活动,成功承办南水北调九省(市)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丹江口市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等3处入选国家首批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根据地。
2026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美丽十堰,不断巩固提升国家战略水源地地位,为建设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服务湖北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