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现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线索。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19-8652233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64781287@qq.com
三、投诉举报须知
1、本公告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诉举报人需实名,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和反馈处理结果,本单位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特此公告。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