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2-01-29 19:15:05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十办文[2017]26号)要求,现将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第23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期限:2022年1月29日至2月4日。

附件: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3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联系电话:0719-8116851

邮箱:13035260256@qq.com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3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xlsx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十堰生态环境,期待您的关注。
十堰生态环境
  • 欢迎关注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十堰生态环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生态环境”“syhbwz”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