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河湖长、河湖长制联系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护河员职责,加强作风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十堰市河湖长制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的内容及方式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受理范围
1.河湖长、河湖长制联系单位、护河员对河湖管护履职不力、河湖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联系单位消极履职、相互推诿扯皮、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3.同一河段、同一地点、同一性质的河湖问题反复出现、屡禁不止、媒体时有曝光等问题;
4.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虚假整改等问题;
5.其它河湖管理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十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0719-8116319;
2.举报邮箱:syhz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