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湖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摸清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及排气污染物情况,拟通过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在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需对十堰市(包括各县市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指装配有汽、柴油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等)开展排气污染物监督抽测、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发放牌照及信息采集卡、建立档案、信息上传国家或湖北省系统平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有新的要求的,从其规定遵照执行。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参与检测或者维修维护工作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合法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中用于检测并能够出具相关检验报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约18万元。
四、抽测及摸排数量
拟监督抽测200台次、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1000台。
五、时间安排
初步定于9月至10月开展政府采购等手续,全部工作任务拟于年底前完成。
六、其他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的基本意向的公开,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以最终的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来电致询沟通。
联系电话:0719-8654303
联系人:刘自翔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