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1月27日 08:46:47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联系(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邮编:442000;电话:0719-8688976;传真:0719-8116850)。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相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单位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建设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按照十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有关要求,我局网站在栏目设置方面,严格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梳理设置必设栏目,并根据局机构改革调整要求,清理整合原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按要求设置了新版符合我局业务需求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改版。在政府网站办事一体化服务方面,局网站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配合完成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一张网的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一体化服务体验。

(三)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夯实基础,抓好各类基础性信息公开。

一是落实基本信息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二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我局始终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一是信息公开全面加强,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方面,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共更新信息2150条,其中新闻报道类822篇,通知公告、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宣教信息、环境应急、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辐射与危废、科技监测、环境执法、环境违法曝光台等栏目更新信息1328条。二是与十堰市政府网合作在我局官方网站制作“众志成城抗疫情,十堰环保在行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行时”专栏,为今年十堰环保疫情防控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公开保障。三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APP\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生态环境信息。2020年召开环境新闻发布(通报)会三次,通报十堰市疫情防控环境监管执法、疫情期间环评服务以及复产复工后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我市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微信、微博全年着眼于确保更新度、原创度、联动度,努力提高传播度,共推送信息2360条次,其中微信发布信息822条,微博发布1538条。设置系列专题17个,内容涉及《市委书记(市长)谈环保》、《“两山”实践在十堰》《抗击疫情环保在行动》《督察整改》《环保设施“云参观”》《环保周刊》《政策解读》《环保曝光台》《聚焦》《环保立体声》《最美环保人》《环保微课堂》《新闻发布会》《一图一故事》《县市区动态》《环保执法一线》等,并通过“一图读懂”、微视频、H5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内容进行编排,切实提升内容质量,局“两微”点击率综合排名持续名列全省前列。2020年8月,十堰市生态环境微信、微博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三是以全媒体融合的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和全市联动的方式,创新形式开展各项宣教活动。“六五”期间累计发放宣传品2400个,宣传资料2万份,高质量完成在线访谈节目2期,直接参与69173人次,网络参与58.8万人次。一是与市教育局、市创文办、市妇联、团市委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实践活动。分别为“走出绿意‘森’呼吸”——生态环保徒步活动和“悦读环保 为文明助力”2020年美丽中国朗读者两项活动。其中,徒步活动为现场活动,邀请300名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环保志愿者和市民通过徒步打卡、互动问答等方式参与到生态环保体验活动中,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传递生态文明理念;朗读者活动为线上活动,在全市10个县(市、区)同步开展,共有8000余名选手参赛,网络总点赞数超过26万。起到了公开环境信息、推行环保理念,促进环保实践的目的。二是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专场活动3场。结合重点工作,谋划开展了“抗疫先进典型”“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环保公共设施开放专场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督员、全市抗疫先进个人等参观环保设施、环保企业、生态乡村等,感受我市生态环保工作成效。三是完成“免费乘公交”活动2次,10万余名市民参加了免费乘坐活动,组织策划《十堰环保周刊》、局官方微信、微博,十堰晚报创意头版、十堰晚报微信头条、十堰广电APP等媒体对此活动进行了特别报道。

四是加强人事和财务信息公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工作要求,对公务员招录进行全过程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遴选招录公务员1名,通过考试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按市财政局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将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内容予以主动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2

1

1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0

-1

9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637

-374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354

-120

14

行政强制

23

-1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5

72.85万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生态环境厅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反馈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策解读不够丰富多样。我局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和图文解读的形式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缺少音频、动漫、视频等形式的政策解读。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亟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不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不及时,在重大决策制度环节有序引入公众参与、及时反馈公众意见的公开力度不够。

三是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对生态环境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工作督促指导不够,缺少有针对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

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要丰富解读形式,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将纯文字的政策,通俗易懂地展现出来,便于公众了解政策内容,提高政策本身的亲和力、可接受度。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加对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环境统计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内容的公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深度,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落实到位,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

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梳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明确要求,建立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相关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公开事项、公开主体、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从起草、征求意见、到最后发文的各个环节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负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件(主办件8件,会办件12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含人大闭会期间建议1件),主办5件,会办5件;政协提案10件,主办3件,会办7件。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十政办函〔2020〕20号)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11件会办件答复和提交主办单位工作,按照时序要求完成1件人大闭会期间建议答复和提交主办单位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8件主办件答复和征求意见工作,2020年度代表委员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