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23X/2023-587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29日 10:10:12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刘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小区噪音扰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噪声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责将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普及《噪声法》

自《噪声法》发布伊始,我局广泛深入开展《噪声法》宣贯工作。2022年7月,市环委办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政府指定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积极推进部门噪声污染防治职责确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媒介,协调十堰日报、十堰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刊(播)发《噪声法》宣传专访、专题报道,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对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积极开展《噪声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主动与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对接,主动与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单位沟通,利用发放单行本、宣传画、广播、以案说法、标语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和普及《噪声法》,切实保障《噪声法》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点位,加强环境噪声监测管理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改善声环境质量的工作基础。开展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是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管理的有效举措。按照《“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紧密安排部署声功能区区划评估工作,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调整相关工作,预计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目前,十堰市城区共布设217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其中12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80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16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

三、加强监管,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12369”环保热线受理市民投诉及咨询电话2907件;网上问政、市长热线、秦楚网、行风热线、阳光信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来信来访等途径投诉439件,其中建筑施工噪声类投诉158件次、工业噪声投诉161件、生活噪声类投诉117件,交通噪声类投诉3件,办结率均达100%。当前,我局正牵头编制《十堰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从十个方面细化提出噪声监管能力、源项管控要求及保障措施等举措,即将下发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直面噪声污染防治的痛点、难点,集思广益、主动作为,加快印发实施《十堰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市级噪声立法,将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法规纳入市级立法计划加快推进,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硬件建设投入,推进功能区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快配套噪声源监测设备,逐步完善我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提高噪声信息化水平。三是实施共同缔造。加大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布信息,做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措施解读,积极宣传举措和成效,推动建设宁静小区、静音车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构建社会共治共享良好局面,共同缔造“和谐宁静十堰”。

最后,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8日

主管领导姓名:左辉联系电话:8653232

经 办 人姓名:张晗 联系电话:8654386

邮政编码: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