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23X/2020-127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09日 08:59:28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程东明、陈丹庆、付建军、鲁四平、闻富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编制和实施<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我局在接到该提案后,立即组成工作专班,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对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解决办法。近年来,我局抢抓南水北调核心水源的政策及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对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十堰市每年可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近10亿元,其中丹江口市目前每年可获得该专项资金1.8亿元,重点用于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联合河南省南阳市,把丹江口水库作为一个整体,编制《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该方案分别获得湖北、河南两省人民政府批复,通过该方案积极争取了国家近12亿元的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开展了神定河、泗河、官山河等重点入库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为确保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7亿元,对丹江口库区十堰市的1645个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其中丹江口水库库周的丹江口市、郧阳区等7个县市区已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

四是部门协作共推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点位131个,发现的51个问题点位已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以丹江口水库库区神定河、泗河流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两河流域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对神定河、泗河流域109家涉水企业开展检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6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6个,有效巩固神定河、泗河达标治理成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渔政亮剑2020”专项行动执法方案,巩固禁捕退捕成果,严格落实各项退捕政策,加快推进渔船上岸拆解,完成了全市保护区内530艘捕捞渔船拆解上岸和有关证件回收工作,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已按照补偿标准向渔民发放补偿资金3673万元左右,建档立卡渔民1541户2202人;分类安置渔民,宣传培训渔民就业创业政策,引导渔民调整产业结构,开展产业扶持和政策兜底。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有奖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鼓励群众对无捕捞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堵河、汉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等天然水域从事捕捞作业行为进行举报。丹江口市水产部门连续十二年开展增殖放流。今年6月30日,丹江口市在均县镇前关门岩水域进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100万尾苗种被放流丹江口库区。市水利湖泊局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18年、2019年累计出动执法力量6700余人次,对于近两年累计发现的在丹江口水库管理范围内拦汊筑坝、倾倒渣土、未批先建等43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或行为,通过督办检查已整改到位,督促各地抓紧建立大坝周边垃圾清理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以汉江、堵河十堰段为重点,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依法拆解船舶125艘,改造现有船舶168艘。按照丹江口库区“零排放”要求,全市100总吨以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已全部改造配备到位。全市已完成污水污油综合回收船、槽罐车、收油机等设施建设投资649.01万元。按照《十堰市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督促各地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压实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有效衔接和协作,全面落实“五联单”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加快 “三区两线”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丹江口库区流域区域内36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累计恢复治理面积8507.2亩,有效的推动了丹江口水库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减少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十堰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秦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地位至关重要,生态环保责任十分重大,承担着 “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的政治使命。

一是高标准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在科学评估“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深入分析当前十堰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机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控丹江口库区环境风险。

二是持续打好丹江口水库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把水源区生态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联合执法、库区绿色产业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坚持治污管污并重,保护修复齐抓,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当好“守井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