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23X/2023-3747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11:45:0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李国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丹江口市环库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县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了解的我市面源污染治理基本情况具体而详实,非常中肯的总结了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的八点建议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针对提出的具体的建议,我市已经开展的和正在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提档升级,促进高效农业转型”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我市农药、化肥使用量(使用强度)已连续多年实现负增长,畜禽粪污、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农膜回收率不断提高。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7%,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3.86%,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9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5%,农膜回收率达到86.3%。

二、关于实施库区乡镇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丹江口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镇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丹江口库区饮用水源地入库支流官山河(六里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积极配合丹江口市开展丹江口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镇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项目申报,争取中央环保资金,截至目前丹江口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镇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791万元。

三、关于入库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入河入库排污口整治,全市40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累计完成整治395个,整治完成率98.5%。二是印发《十堰市丹江口库区入库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全面启动入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入库排污口排查工作,建立入库排污口名录;2023年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入库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入库排污口整治工作。三是印发《十堰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15条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和命名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已排查的入河排污口80%的溯源工作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和70%整治任务;2025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四、目前库区船舶水污染治理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1.全面完成辖区船舶(100总吨以上)防污染设施改造配备。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全市142艘100总吨以上现有船舶完成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改造配备并正常运转,其中400总吨以上船舶33艘,100-400总吨船舶109艘,全面达到“零排放”要求。

2.全面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按照《十堰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累计投资总额795.394万元,共建设配置活动式垃圾箱170个、污水接收设施14套、槽罐车6台、收油机6台、综合污染物回收船6艘,基本实现全市六大港区八个码头防污染设施全覆盖。2022年8月完成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艘数、船舶水污染物产生量匹配评估工作并通过市政府审定。

3.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船舶溢油处置能力建设。2018年至2020年,我市先后建成堵河郧阳区叶大2吨(投资8万元)、郧阳区长岭10吨(投资49万元)、丹江口市汉丹港50吨(计划投资1526万元)溢油应急处置设备站(点)并相继投入使用。

4.全面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大力整顿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老旧船舶和“三无”船舶,常态化开展船舶与港口防污染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船舶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定期开展防污染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推广使用船E行,完成水上污染物闭环管理,不断提升船舶与港口防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5.积极探索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工作。一是整体规划通过审核。委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丹江口库区(十堰)船舶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已于2021年11月通过市政府审核。二是政策争取初有成效。通过积极争取,省委军民融合办已明确将我市纳入全省绿色新能源船舶试点方案第一批试点范围。三是试点船舶顺利完工。按照试点先行原则,库区首艘纯电动公务船(投资1300余万元,总吨275,乘员90人)于2021年12月开工建造,2022年7月下水试航并完工交付使用。同时,第二艘纯电动公务船舶已建成待验收。四是加强沟通积极谋划。邀请湖北东湖实验室、东湖新能科技有责任公司、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来堰对新能源推广应用、产业发展进行调研。鼓励丹江口、郧阳区两地打造新能源船舶建造维保基地。

6.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目前具有港口经营许可的陈家港物流园、沧浪海旅游港和武当山旅游码头三家企业可满足靠港船舶使用非标岸电。

五、关于库区重点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提升工程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丹江口市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能力2.7万吨,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41公里,逐步推进污水管网延伸和雨污分流改造,大力消除管网覆盖死角,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和出水水质全达标。2022年,省级乡镇污水处理以奖代补下达竹山县奖补资金937万元;市级美丽城镇建设考核以奖代补下达丹江口市丁家营镇、土关垭镇、石鼓镇、均县镇奖补资金万元16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6个。

六、关于库区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及垃圾集中清运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丹江口市积极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备垃圾收运设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洁清运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七、关于丹江口水库生态缓冲带建设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自2007年以来,我市践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外修生态、内修人文”重大方略,积极响应“绿满十堰”行动,依托“长治”“丹治”以及全国坡耕地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截至“十三五”末,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35.61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6.6865亿元。

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库区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2022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45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874万元。

八、关于入库河流监测预警能力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一是在主要入库支流设置了18个水质微站,实时监控水质变化,针对水质波动现象及时采取措施。二是积极谋划丹江口水源地湖北库区入库污染物通量监测与水华预警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提升水华监测预警能力。

九、关于丹江口库区矿山修复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2022年,我市全面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形成十堰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包含数据库、工作报告、核查表、遥感影像图,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积极向国家、省组织申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已编制完成《“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大巴山东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涵盖竹山、郧阳区等全域范围内多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襄阳市谷城县、老河口市,拟修复治理总面积10.12平方公里(1.52万亩),其中涉及十堰市476个图斑9.71平方公里,涉及襄阳市27个图斑0.41平方公里,拟争取中央奖补资金3亿元。2023年3月23日上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会军代表我市参加省厅组织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评审会,郑部长亲自汇报并答疑专家提问,以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农业面源治理方面

一是正确处理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与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利用率。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推广使用加厚农膜和可降解膜,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2023年,支持丹江口市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9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亩均补贴30元)和0.3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亩均补贴60元)计划,主要在粮食作物、蔬菜、和烟叶示范应用。

二是督促指导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在丹江口市白家沟及小凌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点,持续开展小流域水质检测,对污染负荷实施动态评估,为面污治理提供科学决策。

三是抓好问题户厕摸排整改。建立完善通报机制,搞好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村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全市计划新建、改建农村无害化厕所15580户。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入河、入库排污口整治;二是紧盯浪河、官山河等水质波动断面,防范水环境风险;三是持续加强丹江口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支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提高项目申报入库率;四是严格落实十堰市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兑现奖补资金。

(三)水土保持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持续推动水土流失系统治理,积极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不断提升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功能及水源涵养能力。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二是持续跟进重点项目。2023年国家下达我市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1695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15平方公里。下一步将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与省住建厅沟通对接汇报,及时了解掌握2023年的有关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政策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政策,指导丹江口市住建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省级资金、政策支持。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继续支持丹江口市积极申报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丹江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逐步推进各乡镇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75%;各乡镇补齐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短板,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15个、达标村45个,实行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占比达到45%,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高。

(五)船舶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常态化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持续督促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落实船舶和港口防污染责任,抓实防污染各项措施。加强交通、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联动配合、密切协作,持续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运转和船港城各环节衔接畅通,确保污染物流程记录全面、详细,不发生二次污染。加大防污染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船舶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建立“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联防联动、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水运行业生态环境治理格局。二是持续提升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能力。依托库区船舶溢油处置设备站点,加强船舶防污染应急队伍实操实训,定期开展防污染应急演练,提升防污染应急处置水平。三是鼓励推广应用清洁能源船舶。鼓励淘汰老旧船舶,更新清洁能源船舶,配合经信部门做好丹江口库区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应用工作,建造购置一批新能源乡村客运船舶。

(六)矿山修复方面

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对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力争我市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成功纳入国家级项目库。为我市打造“两山”创新实践基地、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