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十堰籍机动车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告知

撰写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17:25:00
来源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经其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及路检路查,发现以下1台十堰籍车辆(见附件)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通过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2024年3月十堰籍机动车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

序号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检测类型

检查地市

检测时间

1

鄂C9H926

路检路查

北京市通州区

2024-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