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十堰籍机动车在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情况告知

撰写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08:49:18
来源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经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发现以下5台车辆(见附件)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告知,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通过尾气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4年2月十堰籍机动车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

序号

车牌号码

检查时间

检查地市

超标因子

1

鄂CK1555

2024/2/18

十堰市风神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

高排放车辆,不透光度超标

2

鄂C330BZ

2024/2/20

十堰市风神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

高排放车辆,不透光度超标

3

鄂C9R773

2024/2/19

十堰市风神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

高排放车辆,不透光度超标

4

鄂C9H152

2024/2/20

十堰市风神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

高排放车辆,不透光度超标

5

鄂C9Q697

2024/2/22

十堰市风神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

高排放车辆,不透光度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