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外地籍机动车在十堰尾气排放不合格情况告知

撰写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09:06:27
来源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发现以下9台外地籍机动车(见附件)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告知,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通过尾气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日

附件:

外地籍机动车在十堰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明细

序号

车牌号码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超标因子

1

鄂AH523P

2023-12-25

茅箭区林荫大道卢浮宫旁

高排放车辆、CO

2

蒙CDU002

2023-12-27

张湾区浙江路北立交桥旁

高排放车辆、CO

3

鄂FB2W33

2023-12-27

张湾区浙江路北立交桥旁

高排放车辆、CO

4

鄂AK295J

2023-12-27

张湾区浙江路北立交桥旁

高排放车辆、CO

5

皖C72S72

2023-12-27

张湾区浙江路北立交桥旁

高排放车辆、CO

6

鄂A1D6X7

2023-12-27

张湾区浙江路北立交桥旁

高排放车辆、CO

7

冀D2K522

2023-12-28

风神大道上行

高排放车辆、CO

8

鄂AFH130

2023-12-28

风神大道上行

高排放车辆、CO

9

鄂FQ69Y0

2023-12-30

茅箭区龙门大道上行

高排放车辆、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