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风险评估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1108123X/2023-3408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09: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为充分了解《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财政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拟《规划》中期调整的主要内容

我市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了《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拟作如下修改:将《规划》“第二节 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中的“建成区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铸造、水泥和钢化玻璃等产能和产量”修改为“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大产能”。

二、行政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承办单位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三、公示征询对象及主要事项

公示及调查对象为全体居民和相关单位。

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中期调整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意见及建议。包括公众对《规划》中期调整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示有效期及公众参与方式

(一)公示期: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

(二)公示期间,公众对《规划》中期调整有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承办单位联系反馈。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财务科),邮编:442000。

联系电话:0719-8676756

联系邮箱:841730601@qq.com。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