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十堰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2017年4月,十堰市环境监测站对十堰城区5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黄龙水库、头堰水库、马家河水库、茅塔河水库、余家湾水库在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本月监测结果显示,5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其中,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