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十堰市2022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

日期: 2023-05-08 11:08:21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办〔2022〕59号),我局首次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我市境内注册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4家,纳入评价范围3家,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因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故未纳入本次评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十堰市2022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至5月23日。

一、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分项10分),评价基准分值为90分,采取扣分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等级(A级至D级)按照评价分值排序如下:

A级(诚信):评价总分为90分及以上;

B级(良好):评价总分为89-80分(含80分);

C级(警示):评价总分为79-60分(含60分);

D级(不良):评价总分为59分及以下。

二、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为加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用,我局将根据信用等级评价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中,将环境信用等级列入招标加分项。

A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B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

C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D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惩戒。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严霞联系电话:0719-8688162

电子邮箱:syhbjck@163.com

联系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

附件:十堰市2022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023年5月8号

十堰市2022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用风险等级

1

湖北固科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91420300MA488QUA9H

A

2

湖北九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914203005570194000 

A

3

湖北守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91420303MA499W1F8J

A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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