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三季度十堰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检查典型案例

日期: 2023-10-12 17:05:00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一、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入使用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0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对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郧阳区五峰乡花屏沟村十巫高速三标段搅拌站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于2021年3月建成投产至今未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7月12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70号),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二、郧西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入使用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2日郧阳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对郧西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位于郧阳区五峰乡西峰村十巫高速二标段搅拌站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于2022年5月建成,6月投产至今未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7月12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82号),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三、十堰市丹江口市某公司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案。

【案情简介】2023年8月1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反映的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冷藏车生产项目,在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9月14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71号),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四、湖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0日,竹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湖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核查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与实际建设、生产情况,发现该企业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7月24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99号),处以22万元的罚款。

五、湖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5日,竹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湖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核查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与实际建设、生产情况,发现该企业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7月12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80号),处以32万元的罚款。

六、湖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2日,竹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湖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核查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与实际建设、生产情况,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7月14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92号),处以32万元的罚款。

七、竹溪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案

【案情简介】2023年4月17日,竹溪分局接市长热线反映:竹溪县丰溪镇界梁村4组桥头的厂塑胶熬油,对厂里劳动的工人有极大的影响,也使得周围地区的空气变得很臭,希望解决。接投诉后,竹溪分局执法人员于4月18日前往丰溪镇对此投诉件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发现竹溪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7月11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73号),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八、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

【案情简介】2023年4月20日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卫浴挂件生产建设项目正在生产。经查,该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于2020年9月开始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处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7月17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3〕90号),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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