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二季度十堰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涉气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典型案例

日期: 2023-10-08 16:19:10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案例一:十堰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流失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4月9日,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信访举报线索,反映某公司“沾满废乳化油的铁屑长期暂存,溢出的废乳化油进入雨水管道”等问题。执法人员于4月11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在铁屑运输、贮存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废乳化液从转移车辆、盛装容器和铁屑库内流失到厂区地面,进入雨水井和消防阀门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在铁屑运输、贮存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废乳化液从转移车辆、盛装容器和铁屑库内流失到厂区地面,进入雨水井和消防阀门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十)项,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0万元。

案例二:肖某露天焚烧秸秆环境违法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5日晚,竹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中,发现竹溪县城关镇廖家河村6组村民肖某正在露天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烟尘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肖某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了制止,对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二、查处情况

肖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考虑到肖某系初犯,能够积极改正且家庭经济困难,对其处以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三:十堰某建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0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执法人员对房县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将砂石料露天推放,未进行密闭,也未没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决定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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