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一、文明接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与要求,细心了解情况,做好必要的记录,并指导来访人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
二、当场答复。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答的应当面解答,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向来访人解释说明,并及时交有关单位办理,涉及重要问题和疑难问题,应以书面报告形式呈交有关部门和领导解决。
三、认真处理。对群众诉求,按“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归口处理”的原则,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遇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要及时汇报,积极慎重,沉着冷静,妥善处置。
四、限时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事项,及时查处,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属重大、复杂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将情况报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的发生。
五、适时督办。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要进行督办,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处理,按期办结,回复来访群众,促进“案结事了”和问题解决。
六、加强宣传。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工作,向来访人宣传环保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正确行使权利。并做好保密工作,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及时归档。做好接访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程序
一、登记。凡群众来信来访要实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反映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登记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二、报批。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应及时报请主管领导批阅,并送承办部门和单位,承办部门和单位应预报处理结果时间。
三、承办。承办部门或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依法办理的原则认真调查,妥善处理,15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对上级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须按照交办的时限要求办结。到期不能结案的,主动说明原因。不属于本部门或本单位承办范围的事项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四、督办。对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要督促承办部门或单位及时办理,依法查处,落实国家有关信访法律法规规定,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五、答复。信访事项的答复实行“谁承办,谁答复”,承办单位在查办期限内向信访人回复处理结果。
六、归档。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将信访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信息及时整理,定期统计分类,按照规定立卷存档。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文明用语和忌用语
文明用语:
1、您好!这里是12369环境举报热线,请问有什么问题要反映?
2、为了便于我们的工作,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3、请您将举报企业地址和污染源情况说详细一些好吗?
4、对不起,请您再重复一遍。
5、谢谢您的合作。
6、请放心,我们会立即安排查处。
7、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8、对不起,您反映的问题应由某某单位负责,请拨打电话…
9、对不起,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目前无法答复,待调查清楚后给您回复。
10、您举报的问题(建议)我们已经记录下来,并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1、感谢您使用12369环境举报热线,再见。
忌用语:
1、喂,说话呀,你是哪里。
2、急什么,等着,我记下来。
3、你叫什么?住那里?把电话告诉我。
4、再说一遍,慢点说。
5、听不清,大声点,把地址说明白点。
6、这事不归我们管。
7、不知道。
8、不是告诉你了吗?我们管不着。
9、这么晚了,打什么电话。
10、查过几次了,我们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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