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竹溪县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介绍

日期: 2024-10-31 14:51:28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竹溪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坚决落实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竹溪县位于鄂、渝、陕三省交界的秦巴山区,西接陕西省平利、镇坪、旬阳三县,南交重庆市巫溪县,东邻本省竹山县,县城距武汉市779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9′—109°08′,北纬31°31′—32°32′。县境东西宽51公里,南北长104公里,总面积3310平方公里。全县常住人口31.4万人,户籍人口35.7197万人。竹溪境内山川纵横,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是“南水北调”的重要水源涵养区,是南北气候的分界线,森林覆盖率82.6%。境内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优良天数常年保持340天以上,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境内拥有维管植物204科1043属3310种,被著名植物学家吴钲镒教授誉为“动植物的基因库,生物的百科全书”。竹溪境内拥有中国中东部地区切割最深的峡谷十八里长峡等3A以上景区218个、国家级非遗63个。

二、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1%;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新洲烂泥湾断面达到地表水Ⅰ类类标准,考核目标为II类;双岔断面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鄂坪水库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县城和乡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河流出县境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城区无劣Ⅴ类水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90%;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率≥100%;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的比例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零;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率100%。生态红线区占国土比例30%;森林覆盖率82.6%;林地覆盖率85%;草地覆盖率3.1%;水域湿地覆盖率1.8%;耕地总面积保护在 252.36平方公里以上;受保护地区占国土比例36%;自然保护区占国土比例33%;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保护并执行;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生态产品供给能和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高,重生态区域保护和建设加强,森林和湿地面积稳定增长,重要生态系统保育能力得到强化,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与功能恢复得到实现。

三、具体做法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以突出秸秆禁烧工作为重点,巩固空气污染防治成效。一是联合第三方开展县域秸秆禁烧巡查,对辖区主要公路沿线的乡镇开展无人机巡飞巡查。二是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联合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路面巡查和督导,发现火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通知乡镇干部,依法依规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已对6个乡镇8起秸秆焚烧情况依法立案调查。三是以实际工作案例为素材,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禁止焚烧秸秆守护碧水蓝天》短视频,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2.以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为突破口,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一是全力推进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目前工程可研、初设等各项前置审批工作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将在11月10日前可开工程建设。二是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加强跟踪检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了整改实效。三是积极主动开展支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对全县15个乡镇支沟开展一、二级排查,同步实时开展支沟水质监测159次,分析数据477个,限时分类推进16条重点支沟整治,目前除水坪镇杜家沟还在整改过程中其余15条均已完成整改;9月份根据重点支沟最新核定要求,我县再次开展全域摸排,最终确定我县需工程治理的重点支沟22条。目前已聘请专业技术单位同步深入各乡镇开展重点支沟“一沟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率由2022年34%提升到50%。市局下达50个村的治理任务圆满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实现动态清零。

3.以污染源头防控为导向,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等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今年督促溪润竹、鸿明两家化工企业完成土壤隐患排查报告并通过市级专家评审。优先监管地块(康辉生物有限公司)土调工作正在紧张推进中。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对今年新增1起农业转“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壤调查并上报市局。

4.以上争项目和实施为保障,着力弥补硬件短板。一是项目落地情况,年初根据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安排,我局申报上争项目已到位3个,到位资金总额3884万元,其中: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3390万元,竹溪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309万元,人福药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85万。二是项目上争情况,经与市局积极争取,我局规划包装上争项目4个,其中:竹溪河(桃花岛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竹溪县中峰镇煤矿区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竹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预储备库,华兴公司废气深度治理项目正在进行可研文本编制。三是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县政府下达我局2023年度重点实施项目任务5个,目前正在推进实施的项目2个,即:竹溪河中段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项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其它3个项目因投资尚未落地未能实施。

5.构建“三线一单”长效管控体系,严把环境准入。严守“三线一单”,严把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共通过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否决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1个。

(二)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1.全力推进泗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根据泗河有关问题全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和市局要求,县环委会办公室将涉及我县14项工作任务形成任务清单分解至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向市泗河整改办报送工作进度,每月报送月工作总结。截至10月底,已累计报送工作周报12期,月报4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工作落实。根据市整改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要求,竹溪县对市整改办交办我县的3个问题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2.配合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工作。一是高标准办理环境信访,对近三年以来全县130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访件办理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目前已经全部处理整改回复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省环保督察期间,各相关部门牢牢扛实责任,齐心协力,顺利完成资料报送任务,有效保障了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3.环境执法监管情况。一是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将日常执法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相结合,以“零容忍”的高压势态,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23件(全市排名第三),同比去年增长155%;已下达行政处罚211.4867万元(全市排名第一),同比去年增长750%。已办理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件,行政拘留4人,尚有一起行政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二是结合年度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应急等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8次,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313份,同比去年增长51.5%。三是强化非现场监管,对国、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出现的报警督办单,第一时间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报警内容针对处置,及时分析原因,督促迅速整改,确保在线数据正常传输、真实有效。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7%。四是不定期组织开展“零点行动”,防止部分企业跟执法人员打“时间差”。健全“智慧环保”技防系统,对每家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用水用电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实时监控,做到台账清、底数明。

4.大力提升风险隐患防控能力。一是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生态环境部“四不两直”现场检查反馈9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市环委办和市生态环境局反馈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市委主要领导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4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完成。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举一反三,启动了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成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技术指导专家,围绕入河排水口、重点排污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及建材企业、水源地保护、支沟分区包片等重点领域,严查企业违法行为,“7+1”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问题220个,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其中立案处理9件)。二是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投诉,高效化解民忧。我局建立了公众参与调处信访机制,对信访投诉,能联系信访人的,一律邀请信访人参与排查、调查及入企业检查,从而,有效提升环境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强化信访件“回头看”工作,确保信访问题不反弹,进一步提升信访回复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信访122件(不予受理10件)。三是为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桌面推演,配合交通运输局进行应急推演。参加湖北省高速公路隧道灾害事故跨区域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目前共完成28家企业的环境应急事件预案的备案工作。

(三)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深化“两山”转化

全域、全民开展“六城联创”,实施“满天星”计划,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示范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湖北省文明县城、湖北省森林城市、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称号;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村59个。2020年10月9日已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先后制定了《竹溪县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竹溪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等文件,为竹溪推进“两山”转化指明了方向,县委、县政府将“两山”基地建设写进了党代会报告及“十四五”规划,为竹溪“两山”基地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建立了竹溪县“两山”银行,为竹溪实现“两山”转化提供了金融保障。着力培育以农特产品加工、医药化工、饮用包装水、电子信息、卫浴建材、轻工纺织等产业为重点的制造产业集群。随着“华彬芙丝”、百草堂等一批优质企业纷纷落地,基本实现耗能污染产业向新兴产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大幅提高了经济绿色化程度,绿色低碳工业蓬勃发展。充分挖掘生态产品“绿色要素”,推进贡米、有机茶叶、特色产业食用菌、特色药材等富民产业,发展“林下经济”“高山经济”等高效循环农业生产模式,促进生态产业集约经营,生态农业欣欣向荣。2023年竹溪县有45家市场主体在茶、米、干鲜果、魔芋、蔬菜、食用菌、油茶等7类作物进行了有机认证,有机认证面积37547亩。依托特有的山水资源,以环山游、环城游打造节点精品,着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陆续建成了桃花岛夯土小镇、龙王垭茶文化景区、偏头山森林公园等一大批独具特色的成功范例,生态旅游风生水起。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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