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地区强污染团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已达到轻度污染,14日受冷空气影响污染团将南下到达我市,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状况仍将处于轻度污染至中度污染水平,短时可达重度污染。为保障市民健康,减缓空气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我市全域自2024年1月13日1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主次干道冲洗频次增加1~2次,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
2.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
3.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
4.涉气重点工业企业采取错峰、限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十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黄色预警III级响应措施和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减少污染程度。
特此通告。
十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