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北铸邦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日期: 2019-02-27 10:20:00
来源:

  关于湖北铸邦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生产项目

  拟建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普新工业园

  建设主要内容:湖北铸邦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127日,其前身是十堰市郧县铸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始建于19998月,其位于郧县谭家湾镇金牛集团的离合器厂及供应处仓库,主要生产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目前由湖北铸邦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重新启动该项目,计划于2019年在郧阳经济开发区普新工业园投资6100万元开办“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项目租赁郧阳经济开发区普新工业园闲置厂房。项目从事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订单化生产加工,营运期内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年产能约为300吨。

  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生产铸造用呋喃树脂材料。通过检索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应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

  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文中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项目生产设备及产品不属《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中高耗能落后生产机电和产品。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SO2NO2PM10等因子,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

  神定河常规监测断面中NH3-NTP评价指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表明上述河段的水质较差,主要是因为该地区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随着城市污水管网的逐渐完善,该地区的生活污水均可纳入污水管网,可以改善水质。

  3)声环境

  项目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标准的要求。

  4)地下水

  评价区域地下水在监测时段内各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类标准。

  四、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

  (1)        地表水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且不在现场搅拌,以减轻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性沉淀池和隔油池,对泥沙废水和含油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和隔油处理后回用,沉淀的悬浮物要定期清挖并做填埋等妥善处置。

  (2)        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现场作业(包括清运渣土)必须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扬尘管理;施工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禁止在大风天气挖掘施工以及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建议工程配备洒水设备一台,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度,根据本工程特点,建议在无雨日的上下午各洒水次,减少二次扬尘产生。建设单位只要采用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保证建材、有机溶剂和辅助添加剂无毒无害,做到健康设计原则,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3)        声环境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周围设置围挡阻挡噪声的传播,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项目严禁在夜间施工,同时应错开中午休息时间进行施工。

  (4)        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堆弃渣场计划,分类堆放,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到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5)        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污水,特别是车辆冲洗废水,应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才排放,不得直接排放。施工场地内应设置流动厕所,并定期清运垃圾粪便。

  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a储罐呼吸废气

  大呼吸废气:大呼吸废气主要来自于储罐装车作业时,液体物料注入储罐时将罐内废气挤出,产生了废气。建议储罐装车作业主要采用密闭的浸没式鹤管技术,在储罐顶部安装气压平衡管,物料转移时,平衡管与槽罐车相连。同时日常作业时加强设施接口密封性检查。

  小呼吸废气: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有多个储罐。主要采取加强各类储罐维护防止意外泄漏,定期对贮罐喷涂可有效防止太阳辐射的涂料,减少由于太阳辐射而造成的储罐呼吸损耗等措施减少储罐小呼吸废气量。

  b树脂生产过程挥发废气

  本项目甲醛加料过程系直接将储罐内的甲醛正压输送至反应釜内,不使用高位槽或中间罐,生产过程的甲醛挥发废气主要来自反应釜的进、出料口挥发。反应釜加料口、出料口废气治理措施:加强规范作业管理,缩短加料口投料时间及出料口放料时间;针对反应釜加料口及出料口挥发的废气,由于排放量较大,要求企业在反应釜加料口及出料口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要求不低于80%,收集后的废气送至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为80%,最后废气经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c清罐检修废气

  本项目生产装置及各类储罐、管道要定期进行检修,检修前需进行吹扫。吹扫废气主要成分为氮气、水蒸气及部分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一般一年检修一次,检修产生的废气经料口收集罩,送至废气喷淋装置处理。

  d锅炉废气

  公司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提供蒸汽,根据生产规模预计消耗天然气约2400Nm3/a。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企业拟采用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全厂生活废水由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芬顿氧化+A/O生化工艺处理处理,所有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至郧阳区长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采用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使用的一些泵、风机安装消声装置、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并设置专门设备房;加强垃圾填埋器械的维护,定期检修,发现出现不正常运转的器械应及时更换零件保证正常运转;加强交通疏导和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在场区道路范围内鸣笛。通过上述措施后,能使噪声到达厂界时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固体废物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进行,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当地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环境的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一般情况下,在自然风作用下,道路扬尘影响范围在100m左右。项目区域范围大,附近没有无特殊敏感点,施工扬尘影响不大。

  2)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主要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打桩机、移动式吊车、振捣机、运输车辆等,项目100m 内无居民点,项目施工不会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用水来自生活用水和设备清洗废水、施工基本用水等。项目施工期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六、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废水收集后经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郧阳区长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郧阳区长岭污水处理厂环评结论,在正常排放时,尾水排放对下游神定河及汉江水域水质的影响是有限的。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后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因此在正常生产和清污分流情况下对该区域附近水体影响很小。

  同时本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并将初期雨水也全部收集并进行处理,严格防止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也要严防废水事故性排放,确保不污染附近水体。本项目对各类液态物料的贮存及使用过程、产品的贮存过程、各类废水在管线沟渠中的输送过程、初期雨水渗入地面、污水处理站各废水处理构筑物、厂内物料露天堆放等均应采取相应的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的措施,这些措施同时也可避免地表水污染。在此前提下,对该区域附近水体影响有限。

  2)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进厂区化粪池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由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管网及郧阳区长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车间和工段内部以及污水处理站均设有防渗地坪、排污沟等处内均设有防渗结构层。正常状态下,厂区的地表与地下的水力联系基本被切断,生产废水不会渗入地下水。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将全厂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两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材料储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水处理设施及管道、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收集池等)、一般防渗区(厂区路面、一般废物暂存库等)。针对重点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对厂区路面、一般废物暂存库等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大气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主要为甲醛。经过大气评价等级判断,结合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确定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的预测因子为甲醛。根据预测结果,项目甲醛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11ug/m3,最大占标率为0.03%。远低于相关大气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经计算,厂界无组织甲醛废气未出现超标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综合考虑到拟建项目周边规划的不确定因素,本环评建议项目厂界外设置5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再新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中的动力设备及机械传动设备如反应釜电机、风机、冷却塔及储运系统设备噪声(主要包括各类物料泵、运输车辆)等。周围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两大类。固废产生量共有9.05t/a

  项目生活垃圾来自于员工的日常生活,主要有废纸屑、塑料包装袋等,产生量约为7.5t/a

  项目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等,工程产生量约为0.2t/a;危险废物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包括清罐废渣、粘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工程产生量共计1.35t/a

  生活垃圾主要有废纸屑、塑料包装袋等,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

  一般废包装材料这类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交与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但厂区内需做好暂存设施建设。

  6)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物料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环境风险主要为火灾和伴生废气。建设方通过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可以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七、公众参与分析

  调查过程中,大多数被调查者均表示赞成或可接受本项目的接受,项目的社会经济效应得到被调查者的广泛认同。少数被调查者对如何减缓工程建设和建成以后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承诺,公众关心的环境影响均可得到缓解或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是可以承受的。

  八、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郧阳经济开发区普新工业园,用地规划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品、工艺路线、规模等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后,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铸邦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十、审批机关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十一、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十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十四、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届满。

责任编辑: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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