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关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2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 2025-05-12 11:21:31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2局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19-7231575

通讯地址:十堰市郧阳区金沙路13号

邮 编:442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十郧环函(20253

2025-5-8


附件:十郧环函〔2025〕3号关于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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