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审批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6〕151号)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将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张红变更为庄云岳。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事项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项目概况: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张红,现变更为庄云岳。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西城开发区郭家湾村138号,经营设施地址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西城开发区郭家湾村138号,批准的医疗废物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HW01(感染性废物831-001-01,损伤性废物831-002-01,病理性废物831-003-01,药物性废物831-005-01,为防止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900-001-01),经营危险废物规模为医废热解炉1825t/a,工业危废回转窑 1000t/a,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9年8月27日至2024年2月27日(以审批日期为准),经营期限为五年。
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疑问和问题,请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0719-8121701
通信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市生态环境局固体科 王友安
邮政编码:442000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