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部署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核技术利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2]283号)和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环办[2012]77号)有关要求,按照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我局制订了《十堰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4月到11月,开展为期7个月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专项综合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全市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以及射线装置利用的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摸清全市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底数,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监测仪器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排查消除辐射安全隐患;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责任和安全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