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局长说政策丨市生态环境局解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

日期: 2024-11-15 09:27:30
来源: 十堰广电网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赵向军)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今天的《局长说政策》,邀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对《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护一库碧水的实施意见》《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等进行解读。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蓝劲松介绍,为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十堰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守护一库碧水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提升守井能力,坚决守好一库碧水。今年以来,十堰27个国省控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一是牢记嘱托,扛牢最大政治责任。编制《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丹江口库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规划纲要》,构建制度化体系化守水护水“四梁八柱”。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稳步实施“碧水守护”三年行动、库周岸线整治等“十大攻坚”,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系统施治,推进水质向优向好。全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梯级推进32条小流域扩面治理,全面整治189条重点支沟。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入库排污口、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总磷控制削减三年攻坚行动、新一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七大工程,入库总磷负荷不断降低。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库区水源涵养能力大幅增强。

三是织密网络,建强多维监管体系。建成“技防+人防+物防”的水质安全保障网,实现守水护水由“人力密集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由“被动处置型”向“主动预警型”转变。

四是凝聚力量,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持续发扬新时代志愿服务精神,用好京堰环保志愿者联盟,常态化开展守水护水“五进”活动。

建立清单,落实环保各方责任

对48家市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明确,构建了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依据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最新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以清单方式进行全面规范固化、逐条列出。

绿色兴农,擦亮和美乡村底色

今年3月1日,《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

在农药、化肥和农膜使用方面。培育壮大辖区内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市场主体,引导肥料使用者科学施用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禁止在汉江流域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及其混剂;科学使用农膜,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全生物降解农膜等。

在畜禽、水产养殖方面。按养殖规模进行分类管理,鼓励和支持陆基设施渔业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在具体罚则中设置了限期改正措施,防止单一经济处罚对农民增收致富造成不利影响。

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方面。对秸秆、菌糠、菌渣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鼓励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资源化利用。

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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